诉讼离婚律师真实案例
【雨花台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房屋折价款及剩余贷款一次性结清
律师代理技巧
2017年8月30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协议离婚后房屋分割纠纷。
承办法官:陈丛蓉庭长【少年庭】。
立案时间2017年7月,结案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历时一个月左右
案件结果:
1、对方承诺短期内支付我方22万元,并一次性偿还完毕剩余贷款
2、否则我方可以就上述两项行为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点评:
在第一次起诉能够灵活的运用律师代理技巧再一次争取到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例。
本案律师在财产分割方面利用了独有的特殊经验技巧,极大的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性利益,因此整体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方案策划是律师代理离婚后财产案件的重中之重。
至此本案全部快速解决。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7)苏0114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于2014年协议离婚。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系双方共有财产。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房屋归原告A所有,该房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以被告B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贷款)由原告A承担;
二、原告A于2017年11月30日之前补偿被告B 220000元;
三、原告A于2018年1月30日乏前还清所有贷款本息,被告B予以协助。房屋贷款本息还清后,原告A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过户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原告A承担;
四、如原告A不能按时支付220000元或不能按时还清房屋所有贷款本息,则被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220000元时,同时包括还贷部分的执行);
五、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纠纷。
本案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00元(原告A已预交),由原告A负担10000元,被告B负担2800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2017-8-30
迷则乐境成苦海,如水凝为冰;悟则苦海为乐境,犹冰涣作水。可见苦乐无二境,迷悟非两心,只在一转念闻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