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华律师亲办案例
中院离婚上诉-女方成功调解获取财产抚养权抚养费
来源:庄荣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18
浏览量:190
2016【转移财产离婚真实案例】
成功在二审全面调解财产、子女抚养权、探视权
6月3日结案
南京中院离婚上诉案件


案情介绍:
本案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一审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是由于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通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了
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二审仍然是一个全面专业的诉讼活动任务,需要专业婚姻处理。

承办法官:陈晓霞法官。
审判长:武琼副庭长

二审案件结果:
一、双方离婚
二、外地房屋和车库我方无法适用,归对方所有,对方支付我方折价款40万元
三、子女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2岁之前探视需要女方在场陪同。


本案确实涉及了婚姻法、合同法、民法等综合法律知识才能有效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求。】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6)苏0 1民终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汉族,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男,汉族,户籍地南京市鼓楼区。
案由:离婚纠纷
上诉人A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苏0 1 0 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原审查明,A和B于2 01 1年相识恋爱,2 01 2年登记结婚,2 0 1 4年生一子C。B在太仓市工作,每月税后收入约37000元(包含住房补贴6000元)。 另查明,2 0 1 2年,A、B与苏州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太仓市房屋及车库(权属登记在A、B双方名下。
2 0 1 6年2月,A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判令:双方离婚;C由A抚养,B支付抚养费;分割共同财产。
原审庭审中双方一致确认总价1 5 0万元,房屋及车库归B所有,B向A支付折价款。房屋及车库首付款4 3 3 3 2 6元系B婚前财产支付,贷款由双方婚后共同偿还,截至2 0 1 6年2月2 9日贷款本金部分尚余568235. 12元未还。
再查明,B名下有理财产品19万元,婚后住房公积金余额53631. 01元。A名下有定期存款20242.5元、活期存款215 31. 82元、理财产品34 5 0 0 0元。A主张B2 01 5年8月4日以后半年的工资余款为1 5 9 0 0 0元,理由为:B的工资收入扣除每月还房贷5 5 0 0元、支付孩子花销费用5 0 0 0元、个人消费5 0 0 0元。B主张2 0 1 5年8月4日以后其工资除了还房贷、支付孩子花销,其余都被白己消费了,并且还有1970169元信用卡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庭审中B认可A名下理财产品中有10.5万元属于A母亲所有、47894. 52兀-已被A消费。B要求分割A名下钱款233879.8元。
原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一、A与B离婚;二、婚生子C随A共同生活,B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4 0 0 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B对C享有探视权,探视方式为:C二周岁以前,每周六十点前B将C接走,同日下午五点前B将C送回A处;C二周岁后,每周六十点前B将C接走,周日下午五点前B将C送回A处;三、太仓市房屋车库归B所有,剩余贷款由B偿还,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A折价款3 5万元;四、A名下存款、理财产品(扣除A母亲10.5万元)归A所有,B名下存款、理财产品、公积金账户余额归B所有,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A支付5 0 0 0 0元。
宣判后,A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A与B离婚;
二、婚生子C随A共同生活,B自本调解协议生效当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4 0 0 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B对C享有探视权,探视方式为:C二周岁以前,每周六上午十点前B将C接走,同日下午五点前B将C送回A处,探视地点由B确定(C两周岁之前的探视地点必须在南京主城区范围内,探视时由A在旁陪同);C二周岁后,每周六上午十点前B将C接走,周日下午五点前B将C送回A;
三、太仓市房屋车库归B所有,剩余贷款由B偿还,B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A折价款35万元;
四、A名下存款、理财产品(扣除A母亲10.5万元)归A所有,B名下存款、理财产品、公积金账户余额归B所有,B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A支付5 0 0 0 0元。
五、一审案件受理费2 2 2 3 0元,减半收取1 1 1 1 5元,由A负担5 5 5 7元,B负担5 5 5 8元(此款已由A预交,B于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其应负担的5 5 5 8元直接给付A);二审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1 2 0元,由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自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6月3日



   一个人面对外面的世界时,需要的是窗子;一个人面对自我时,需要的是镜子。通过窗子才能看见世界的明亮,使用镜子才能看见自己的污点。其实,窗子或镜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心,你的心广大,书房就大了,你的心明亮,世界就明亮了。
以上内容由庄荣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庄荣华律师咨询。
庄荣华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23477好评数15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幢六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庄荣华
  • 执业律所: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03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幢六层